无锡商标注册|商标申请|商标续展|商标变更15161596156

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申请须知
商标变更申请一、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它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二、办理商标变更申请需递交的名项材料:1、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2、注册商标复印件2份(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商标受理通知书2份);3、变更申请书3份,委托书2份,由事务所提供并统一打印,申请人需加盖章戳(自然人可以签字);4、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应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三、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四、企业发生合并、兼并或分离等事项的,不应办理商标变更,而应办理转让申请手续。

商标转让申请一、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作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申请人转让其商标注册申请有,应当向商标局办理转让申请。二、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需递交的各项材料: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份;2、受让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2份;3、转让申请书3份,委托书2份,由事务所提供并统一打印,申请书同时加盖转让人与受让人的章戳(自然人可以签字),委托书加盖受让人的章戳(自然人可以签字)。4、转让协议2份5、费用人民币¥2000(一类一商标);三、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四、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续展申请一、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将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但需缴纳宽展费)。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局注销其注册商标。二、办理商标续展申请需递交的各项材料: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份;2、续展申请书3份,委托书2份,由事务所提供并统一打印,申请人需加盖章戳(自然人可以签字);3、费用人民币¥3000(一类一商标)。如在宽展期内提出申请的,需交纳宽展费人民币¥700元。三、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届满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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